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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历史上和当今的金融强国,都具有高度开放的特征。我国金融业也正是在开放中不断实现自我更新与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建立健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内外资一视同仁,大幅扩大金融经济金融业开放。201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先后推出50多项金融对外开放政策举措,金融领域对外开放进一步迈向纵深。
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领域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完全取消,在企业征信、评经济金融级、支付等领域给予外资机构国民待遇,放宽对外资机构在资产规模、经营年限等股东资质方面的要求,大幅扩大其业务范围,鼓励支持外资机构参与新业务试点……随着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大幅放宽,外资金融机构正加速“抢经济金融滩”中国市场。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外资银行在华共设立41家法人银行、116家外国及港澳台银行分行和132家代表处,营业性机构总数量达888家,总资产达3.86万亿元;境外保险机构在我国境内已经经济金融设立67家营业性机构和70家代表处,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2.4万亿元,在境内保险行业的市场份额达10%。
与此同时,我国也在稳步推进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推动形成涵盖股票、债券、衍生品及外汇市场的多渠道经济金融多层次开放格局。2002年12月,我国开始实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迈出了金融市场融入全球化的第一步。2017年,“债券通”北向通推出,此后,“债券通”南向通、“互换通”等金融市场双向互经济金融联互通机制也相继落地。2019以来,我国债市陆续被纳入国际三大债券指数,标志着我国债券市场的成熟度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末,共有1139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在中经济金融国债券市场的托管余额达4.5万亿元。
“中国对于金融开放的承诺非常坚定,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积极的信号。”星展银行北亚区主管、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庞华毅表示,经济金融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2.0的推出,大湾区居民可以投资的产品越来越多,外资银行也迎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
金融开放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金融高水平开放进行了重点部署,提出要经济金融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随着一系列高水平对外开放政策举措落地落实,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将持续深化,形成崭新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