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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扩大金融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是实现自贸试验区(港)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内容。在今天商务部举行的专题发布会上,央行相关负责人也介绍了金融改革创新方面的成效。
央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自贸试验区(港)金融业高水平开放方面,央行会同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领域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在企业征信、评级、支付等领域给予外资机构国民待遇。
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方面,本外币合一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结算账户体系试点在上海、北京等18个自贸试验区(港)落地并推广至全国。优化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截至2024年8月末,各类主体共开立账户22.9万个,账户余额5700多亿元。
在外汇管理改革方面,先后在自贸非银行金融机构试验区(港)试行24项外汇管理创新措施,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地区从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四地扩大至上海、江苏、广东(含深圳)等六地。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纪敏表示,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非银行金融机构审慎管理政策框架,综合考虑币种、期限、净资产等设定跨境融资上限,防止资金大进大出,加强自贸试验区(港)“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资金监测管理。
(总台央视记者 张歆 林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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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小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