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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官微,11月29日,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六部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电话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意见指出,支持国有基金开展份额转让试点,支持各类国资相关基金份额通过份额转让平台转让交易;并支持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推动在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电话杭州率先发起设立专业化S基金。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