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陈佳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任职资格的批复

信息披露 2024-11-21 浏览(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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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北京监管局

京金复〔2024〕183号

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陈佳女士拟任首席运营官任职资格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非银行金融afp金融理财师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陈佳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的任职资格。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你公司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报告我afp金融理财师局。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4年3月25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陈佳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任职资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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